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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严查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 大型购物场所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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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10:2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迪拜经济发展局:

  迪拜经济发展局(DED)将以高压态势严查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大型购物场所的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截止目前为止,DED已罚款25万迪拉姆,迪拜几家违法经营的800余种商品被依法没收,据DED近日发布的一项声明称。

    重点打击和查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商品;以抬高等级、短缺数量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经营者之间合谋涨价以及行业经营者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落实市政府有关优惠政策以及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DED商业法规及消费者保护处(CCCP)首席执行官Omar Bu Shahab3日在接受海湾新闻采访时说。9 x7 b" J) W4 d6 \: V* N


Bu Shahab当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商家,要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销售商品应当依法明码标价,标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示的费用;不得以抬高等级、短缺数量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进行商品宣传时,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蒙骗消费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违法,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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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Bu Shahab还强调,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游客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消费者保护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并处以严厉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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