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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法律] 迪拜颁布政府公共资金管理法和国际仲裁中心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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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9: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2月18日,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迪拜酋长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日前颁布了迪拜政府公共资金管理法和迪拜国际仲裁中心基本法。
  据悉,迪拜政府公共资金管理法包括许多条款,它的出台是用来解决和处理隶属于迪拜政府的公共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迪拜政府公共资金管理法,政府机构组织必须编制年度预算及遵守一些相关规定和条款,从而达到控制公共开支和政府收入。该法规定,享有财政独立的政府部门和政府下属企业必须将其收入盈余列入迪拜国库。
  此外,颁布迪拜国际仲裁中心基本法,其目的是审视迪拜酋长国现行法律,以期适应和紧跟不断变化的全球发展形势,在处理和解决纠纷方面向发达国家通行的最佳做法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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