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中文网|迪拜新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律问答] 《不打官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9-2 11:44: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打官司》



律师,是最有资格与医生相提并论的一群人。

医生妙手回春治病救人,律师悠游法律消灾解难;

医生教人养生保健益寿延年,律师教人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律师就是打官司。这样思考问题,至少在方法上是本末倒置。一个理智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做到事先防范,“思患而豫防之”,以减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



当矛盾初露端倪之时,不管是你家的狗咬伤了路人,或者是你从商店买了劣质商品导致人身损害,又或者是你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此种种,及早和律师商讨,方能化被动为主动。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执业技巧洞察事情的关键环节,找到问题的症结,理清矛盾的脉络,然后针对不同的人,拿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进而达成对双方都有利的和解,这样就能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



所谓“不打官司”就是处理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虽已发生争议,但不必或尚未经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的法律事务。在习惯上,大多数人更愿意在进行某一事项之前预见一下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只是等到纠纷发生之后才想起来找律师去打官司,律师可能帮得上忙,但可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有时事已定局,律师也无能为力,也不能体现律师预防纠纷的功能。律师朋友不是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不打官司时更需要。律师服务也不是富有之人的奢侈享受,而是每一个人的生活必需。



在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入职、买房、投资、旅游或者加入健身俱乐部等等,都会与对方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或者协议,一旦觉得有疑问,应马上和你的律师朋友商量,律师朋友都能道破其中的法律玄机,告诉你所有可能发生的、想避免的、一旦发生怎么处理的诸多事项和环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谋划策权衡利弊,确保万无一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qq群186689581|迪拜中文网 ( 沪ICP备14002918号 )

GMT+4, 2024-4-20 04:24 , Processed in 0.04354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