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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丈夫不跟妻子住一起 也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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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6: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丈夫不跟妻子住一起 也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该怎么办?--阿联酋法律问答

律师助理蔡灿校对 UAE迪拜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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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丈夫没有收入给我,他现在和一个男性朋友住在一起。我独自承担所有的费用。他还威胁我说他会给我制造麻烦。请问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

回答:你丈夫有责任满足你全部经济需要。这将包括你的住房、食品、衣服和药物。2005年婚姻法第28条 第63款规定如下:“1. 赡养费包括在家庭内提供服务,包括为妻子提供食物、衣服、住所、医疗服务和服务费。2. 在评估赡养费数额时,应考虑到债务人的可能性、受益人的情况和经济状况、地点和时间,数额不低于足够水平。3. 判决赡养费、各种养育和居住费用和所有条件  需亲眼见证。”
此外,同一法律第74条规定,“丈夫有义务为妻子在住所准备与住所质量相当的便利住所”。
如果你的丈夫不履行这些义务,你可以上向他提出关于婚姻的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追溯时限为36个月。



更多法律/投资疑问请咨询   律师助理蔡灿
微信cai425830425 电话0508913570

AL ROWAAD综合律师事务所(迪拜,阿布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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