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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与受制裁国家客户交易应有充分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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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7 00: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欧盟、美国对伊朗制裁的力度加大,近期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以及德意志银行都因为与伊朗金融机构或公司发生不正当交易或涉及洗钱而被美国司法部调查,面临数亿美元的罚款。今年上半年中国的昆仑银行、珠海振戎公司也因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而被列入黑名单而受到制裁。近期越来越多在阿联酋注册的中国公司也在咨询有关与伊朗公司业务往来或从伊朗回款的风险问题。

欧盟、美国及联合国这些年对伊朗的制裁范围主要包括禁运、资产和资金冻结、人员出入境限制,特别是限制与伊朗政府、军事机构、金融机构的交易。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 3月17日终止与被欧盟制裁的伊朗银行通过其网上交易系统实施跨境汇兑,这对中国企业与伊朗公司进行交易的汇路造成重大障碍。

违反制裁令的后果非常严重,可能会被美国财政部列入黑名单、巨额罚款、甚至被判20年以下监禁。为避免发生不利后果,企业应该做好预防性措施,如禁止与被列入黑名单客户交易、禁止与军事用户交易或出口产品用于军事目的、及时了解最新的制裁令及其变化和影响,必要时在交易前咨询咨询机构或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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