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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先知默罕默德要跟阿伊莎——一个小姑娘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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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7-6 09:45

正文摘要:

作者:法欧兹·鄂迪勒 一 某些人的目的是要贬低早婚现象,还是要丑化先知默罕默德?       很多西方人对于50多岁的伊斯兰的先知与9岁的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结婚这件事感到诧异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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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中文网 发表于 2012-7-6 09:49:47





以21世纪的法律去判决1400年前的婚姻案件,
是可行的吗?




       以上我们已经阐明:①直到19世纪末,美国女孩合法性行为年龄为10岁,也即是说,这比13世纪前阿伊莎(愿主喜悦她)与先知默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结婚时的年龄仅仅大了1岁;而在美国的一个州,该年龄曾仅为7岁,比阿伊莎(愿主喜悦她)整整小了2岁。②时至今日,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所规定的合法性行为年龄仍在12-13岁之间,其中就有西方国家和基督教国家。③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对先知默罕默德(愿主福安之)与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的婚姻进行指责、也没有任何理由以欺凌幼女去丑化先知的形象。很多西方人并不了解西方和其他非穆斯林国家的所规定的合法性行为年龄的情况,指责者们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其真正目的是要怂恿人们反对伊斯兰,给伊斯兰的先知强加上暴虐的罪名。那些人以他们所干的、对他们来说是完全合法营生,来不断指责穆斯林的行为是一种伪善的表现。


       简而言之,直至21世纪,早婚仍然是欧洲人和基督教徒们的生活习俗,那为什么他们抓住1400年前伊斯兰的先知的那次婚姻不放呢?这足以揭示那些指责是不可信的,他们打着维护女权、维护人权的幌子,称一个小女孩“被迫”嫁给了一个年过半百的男人,实际上其目的是骗取西方民众对他们的支持。尽管如此,他们的阴谋也未能得逞,而我们必须把先知与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的婚事当中非常重要的几个点解释清楚,以让所有人明白其中的缘由。



他们了解14世纪之前的阿拉伯半岛吗?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时处21世纪的西方人想以他们的思维和原则去完全理解和领会公元6世纪东方人和阿拉伯人的思维活动,是很困难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两种文明相距太遥远了,无论是时间或是空间,思想、文化和地理位置的差异也太大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当引起足够的重视,从21世纪西方世俗文化的角度出发去对14世纪前东方社会的习俗加以判断,是绝对做不到准确和公正的。
因此,对于现在西方人来说应该认真研究一下那个时代的风俗习惯,了解事情的真正原因,让真相来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事实上,当今有一些西方人和基督教徒已经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没有再对早婚的现象提出反对意见。









非洲女孩不到10岁就结婚?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一问题,生活在21世纪的西方人也许应该把9岁的美国女孩跟9岁的非洲女孩做一下比较。不难发现,美国女孩生活在一种现代化的、非常便捷的社会里,生活中充满了各种消遣和娱乐;而部分非洲国家的女孩,则自幼就开始放羊、从离家数公里之遥的水井中汲水、要学会做饭,做家务、干农活样样都得像模像样,因而显得年长,而实际年龄还小。这些事使得21世纪的非洲女孩思想成熟,完全能够处理自己的事情,也能够在家人不在的情况下自己照顾自己;与此不同的是,美国或者欧洲的女孩们生活现代化而舒适、整天玩耍、不用担负任何的负担,家人不在的时候,还有保姆照看她们。可以这样说,在年龄相同的情况下,非洲女孩完全能够照料西方女孩。


       而14世纪以来,阿拉伯女孩的生活条件跟非洲女孩是类似的,她们也要负起各种责任。14世纪前,七八岁的阿拉伯女孩已经成熟、富有责任感,跟上述非洲女孩的境遇是差不多的,因而不能从西方女孩的视角出发去评判她们,如果这样做,那是一种有局限的、不准确的臆测。因此,西方人不应该以生活在21世纪的西方女孩的标准对14世纪之前的阿拉伯女孩指手画脚,这是一种片面的、不准确的、不公正的做法。
此外,西方人也应该注意,气候炎热的地区的女孩的身体发育状况跟气候寒冷地区的女孩是不一样的,热带地区的女孩的身体发育会更快些,女性特征较早就会表现得很明显,因而就可以结婚,而14世纪之前的阿拉伯半岛完全符合这一特征。阿拉伯半岛的环境促使阿拉伯女孩在较小的时候就发育成熟了,而西方人或者欧洲人却以他们所处的环境来衡量、指责别人,这是不合理的。


       倒是英国东方学者博德利(R.V.C. Bodley)意识到了这一点。博德利是“博德利图书馆”[1]的创建人托马斯·博德利爵士的孙子,主要著作有《沙漠中的风》、《使者》,及其它14部作品。从他的阿拉伯半岛之旅回去之后,博德利说:“阿伊莎(愿主喜悦她)虽然年龄小,但是就像其他阿拉伯妇女一样,发育较快。类似这样的婚姻现象,在亚洲、东欧仍然是很常见的。即使是近几年,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2]这位史学家还说:“自从她的脚迈进默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房间,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了她的存在。如果有一个女孩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那个女孩一定是艾布·拜克尔的女儿阿伊莎(愿主喜悦她)。从她进入先知那连着清真寺的房间的第一天起,她就完全是一个已经完成自身建设的女孩了。”[3]









先知不是追逐欲望的脚步!



      伊斯兰的先知只是采纳了一个很好的建议,以冀进一步增加与最好的朋友之间的感情。


      先知默罕默德(愿主福安之)与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的结合并不是他个人的想法,而是一位名叫赫媪莱·滨图·哈克姆(愿主喜悦她)的妇女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她建议以结亲的方式来进一步增进伊斯兰的先知与他最要好的朋友之间的关系,而先知最喜欢、最要好的这个人就是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的父亲——艾布·拜克尔·笋迪格(愿主喜悦他)!


       艾布·拜克尔·笋迪格(愿主喜悦他)曾是伊斯兰的顶梁柱,与先知的关系最为亲密,也是先知去世后第一任正统哈里发。


      在先知与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结婚这件事中有很重要的一点,我们不能忽略,即这次婚姻中这位妇女的建议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这充分地证明,类似这样的婚姻现象在那个的社会里面已司空见惯,甚至成了一种习俗;而且当时的妇女也没有认为这样做是触犯她们的权利、违反她们的意愿,就像一些有学之士笔下所写的那样。



      总而言之,拒绝这个与他最亲密的伙伴的女儿结婚的建议,对伊斯兰的先知来说当然是他不想要的,而忠实于他的好友、接受这个建议以增进他们的关系才是更容易、更好的选择。这件事中还有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我们也不能忽略,阿伊莎(愿主喜悦她)嫁给先知(愿主福安之)结婚之前,已经跟另一个男人结了婚约,这个人名叫哲比勒·本·迈拓阿姆·阿迪(愿主喜悦他)。这再次说明早婚是那个时代传统习惯,没有任何人因此遭到谴责。


      阿伊莎(愿主喜悦她)跟先知的婚姻给她带来了崇高的地位,这种地位是先知的任何另外一位妻子所没有得到的。当有人问先知他最喜欢人是谁的时候,他回答道:“阿伊莎。”“那跟你关系最好的男人是谁?”他说:“那就是她的父亲艾布·拜克尔。”[4]

    先知聘娶阿伊莎(愿主喜悦她)并不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说的“心血来潮、满足欲望”,而是他也有自己的打算。假如说先知是贪图享乐,那他绝不会在25岁的时候跟比他大15岁的海蒂哲(愿主喜悦她)结婚,并且婚后没有再娶,直到海蒂哲(愿主喜悦她)去世。假如说先知是贪图享乐,那他也绝不会后来跟一个80岁的老太太结婚,她就是萨沃黛·滨图·泽姆尔·阿米莱(愿主喜悦她),她的丈夫去世后没人照顾,先知只是为担心她的处境,慰藉她的孤寂而娶了她,也是为教导穆斯林大众善待寡妇,为大家树立起了一个榜样。


       总而言之,先知跟年龄较小的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的结合,对伊斯兰和穆斯林来说都是益处良多的。比如,她的年龄小,使她记忆力超群,能够从源头处学习伊斯兰的本质。尊贵的先知给她遗留下了很多有关宗教的新知识,这使得人人都争相向她询问《古兰经》、教法、《古兰经》注释和圣训各个方面的问题,她的话完全成了各种知识的出处和依据,她在伊斯兰教法学家者面前俨然处于一个导师的地位。关于伊斯兰方面的知识,她有问必答,以至于有四分之一的伊斯兰教法问题都是从她一个人那里得到确定的[5]。先知对此肯定是有先见之明的。阿伊莎(愿主喜悦她)是一个聪明的、理解能力很强的、记忆力超群的少女,先知早就看到了这一点,因而很放心得把很多极其重要的遗产交给了她。



      有几次启示降临的时候,先知正好在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的房间里,除她外没有其他的妻子在场,这让她身临其境得感受到了她丈夫所肩负的伟大使命,这也使得她在先知去世后能够负起指导穆斯林大众的责任。艾布·拜克尔时期,她就在穆斯林大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欧迈尔时期、奥斯曼时期、阿里时期和穆阿维耶时期的学者和教法学家都向他求教。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她一直都是伊斯兰律法方面的总顾问。赛义德·阿富汗尼教授说:“几年的时间,我全身心得投入研究阿伊莎(愿主喜悦她)。她身上曾经发生了很多奇迹,没法完全用文字去描述。特别是她那海水般深不见底、波澜壮阔、一望无涯、各门各类的知识,让你感觉眼花缭乱,无论是教法、圣训、经注、法学、文学、诗歌、奇闻轶事、谱系、矜夸、医学,还是历史,只要是你想要的,无所不包。只要你去发现,她总会让你吃惊不已,而她年仅不过18岁。”[6]










结束语




       有一点我们要重申,默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这次婚姻被某些人利用了,也是由于人们不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他们利用阿伊莎(愿主喜悦她)博取了部分西方人的同情,使得阿伊莎(愿主喜悦她)在人们眼里好像成为了一个被剥夺了童年的21世纪的美国女孩。而事实完全与此不相符。以21世纪的美国或者西方女孩的评判标准,强行给1400年前的东方或者阿拉伯女孩定位,是很不理智的做法,也是绝对不符合逻辑的。这是一个错误的判断,将导致现代人对那个时代产生错误的理解。那些指责者们想要伊斯兰的先知在14世纪前按照21世纪的美国或者西方人的标准去结婚,这就是他们一直想要的。他们不能把他们所有的原则强加给数百年之前的人,根据那个时代的人们不熟悉的、不信任的、没有尝试过的一种生活方式去给他们下定义,也是不理智的做法。


      我们不应该忘记,某些人指责伊斯兰的先知与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的婚姻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把这件事跟数百年后的很多西方国、基督教国家的情况做一下比较,也没有跟犹太教做一下比较,犹太教可是允许与三岁过一天的女孩结婚的。很明显,那些指责都是莫须有的。而且,有些西方的真正做学问的人的笔下,已经还了伊斯兰的先知一个清白。



      《圣经》中还记述里拉这样一件事,大卫王曾在老了的时候还娶了个童女做媳妇。当时大卫年事已高,总觉得冷,即使穿了很多衣服也无济于事。“大卫王年纪老迈,虽用被遮盖,仍不觉暖。所以臣仆对他说:‘不如为我主我王寻找一个处女,使她伺候王,奉养王,睡在王的怀中,好叫我主我王得暖。’于是,在以色列全境寻找美貌的童女,寻得书念的一个童女亚比煞,就带到王那里。”[7]



      多么露骨的表述!可以推断,大卫王已经很衰老了,因此总是怕冷,而他的大臣却要去给他找一个比他小几十岁的童女为他取暖!很明显,这节《圣经》的意思是指发生性关系。但是,唆使别人反对伊斯兰的那些人为什么就没有看看这个呢?不认为这是霸占和强迫?就像描述伊斯兰的先知跟阿伊莎(愿主喜悦她)的婚姻,西方媒体为什么总是不顾事实、夸大事实呢?原因很简单很明显,他们的目的不是谴责类似的婚姻关系,而是丑化伊斯兰,挑拨人们反对伊斯兰,在人们心中植入仇恨这个宗教和追随这个宗教的人的种子!除此之外,更无其他目的。



      总有一天,他们的这种行径将大曝天下!总有一天,那些被蒙骗的人将明白他们的险恶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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