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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阿联酋非法放贷收取利息,罚款 5万迪拉姆+1年监禁 [打印本页]

作者: 迪拜中文网    时间: 2023-11-13 14:59
标题: 在阿联酋非法放贷收取利息,罚款 5万迪拉姆+1年监禁

问题:我想向一个熟人借钱。他同意借钱给我,但说我需要连本带利还给他。这在阿联酋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有,如何约束?



答:根据您的询问,适用 2021 年第 31 号联邦法令《犯罪和处罚法》的规定。

只有受阿联酋中央银行和其他主管当局监管的持牌银行和金融机构才有权向个人或实体提供基于利息还款方式的贷款。此外,个人向其他个人或实体借贷,要利息是非法的。这符合阿联酋《刑法》第 458 条和第 459 条的规定:

《阿联酋刑法》第 458 条:

"任何人在任何类型的民事和商业交易中向另一自然人借贷以换取利息,无论所述利息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均应处以不少于一年的监禁和不少于 50000 迪拉姆的罚款"。

原始债务和隐含利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证明。

如果罪犯利用债务人的需要、弱点或倾向实施本条所述犯罪,则应将此类事项视为加重处罚情节。

《阿联酋刑法》第 459 条:

"任何惯常从事利息放贷的自然人应被判处不超过 5 年的监禁和不少于 10 万迪拉姆的罚款"。

PS:不知道还用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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