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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迪拜工作:老板歧视员工,十年监禁,罚款200万迪拉姆 [打印本页]

作者: 迪拜中文网    时间: 2017-3-14 15:00
标题: 在迪拜工作:老板歧视员工,十年监禁,罚款200万迪拉姆
一些居民认为他们因为国籍而被排斥。

据khaleejtimes消息,一名迪拜律师警告雇佣者,在雇佣期间不要对员工进行歧视,否则罚款可高达200万迪拉姆。 中东地区超级律所Stephenson Harwood高级助理Shiraz Sethi强调称,违反2015阿联酋反歧视法律将被监禁6个月到10年,罚款50000迪拉姆到200万迪拉姆。

Sethi的评论下有几位居民的抱怨,由于国籍原因,他们在找促销行业临时工作时遭到歧视。一些居民感觉他们由于国籍而受到排斥,还有人称曾经有一个女孩因戴着包头巾而遭到排斥。


法律如何规定

2015年第二部反歧视法第17条规定:“如果法人的代表,懂事或法人代理人在有歧视违法行为时,也将受到同样的法律惩罚。法人应付连带责任,为任何管理方解决任何罚款和赔偿。 第13条称,“任何机构,中心,实体,团体或分部的建立者组织者或管理者,都不得冒犯宗教问题,歧视,挑起憎恨言论等,否则将面临监禁处罚,最严重可监禁10年。

温馨提示:遵守阿联酋法律法规,切勿歧视员工。
律师助理蔡灿所在的NM迪拜律师事务所经常协助超级律所Stephenson Harwood处理案件。 而且领导JAVID是TAMIMI律所出来的,和TAMIMI律所也联系紧密。

源自:khaleejtimes
编译:助理小郭
校对:律师助理蔡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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