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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迪拜:男子醉酒后撕500迪拉姆取乐,被法庭判轻罪 [打印本页]

作者: 迪拜中文网    时间: 2013-4-4 16:43
标题: 迪拜:男子醉酒后撕500迪拉姆取乐,被法庭判轻罪
原文:gulfnews  翻译:迪拜留学顾问章老师


苏丹男子说撕碎500迪拉姆然后仍到车窗外他感到非常兴奋

海湾新闻:根据迪拜检察院陈词:2011年11月25日,凌晨3点,警察接到在德拉城市中心(Deria City Centre)地区,一名出租车司机投诉三名醉酒客人,一名44岁,喝醉酒的苏丹男子A.O和他两个女朋友在该司机的出租车上,撕碎身上一张价值500迪拉姆的钱币,之后把钱币抛出窗外。

警察接到报告后迅速调查这三位半夜醉酒人,并给予每人2,000迪拉姆罚款。苏丹男子A.O说他
把苏丹带来的钱换成2.5万迪拉姆后非常开心,为了庆祝,他和2个女朋友以喝酒来庆祝。警察在审查中还发现跟苏丹男子A.O一起的一位女子签证已经过期,该女子在接受罚款后,将面临驱逐出境。由于罪行较轻,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庭接受审判。






作者: stimy    时间: 2013-4-4 23:16
本帖最后由 stimy 于 2013-4-4 23:17 编辑

中国这样烧钱的人有大把在,特别是一些贪官家XXX。可恶至极的那种也给法院判下刑。

作者: stimy    时间: 2013-4-4 23:22
有人钱多的烧钱、撕钱, 有人钱少的为偷钱去坐牢。这个世道
作者: 珪虹藏襟    时间: 2013-4-4 23:33
撕自己的钱还要判刑 真是的。
作者: 废规划局可    时间: 2013-4-11 18:11
神经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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