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中文网|迪拜新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规] 如何在阿联酋追究医疗责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18 14:29: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峰


在阿联酋,医疗事故的受害者可通过三种方式对医护人员或者医院进行申诉:
1.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提起投诉;
2.到阿联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到警察局立案,进入公诉程序。

这三种方式可按照顺序进行,也可以同时进行,虽然通常的程序是先提起民事诉讼,若提起民事诉讼未果,再进入公诉程序。其中只有刑事诉讼是由国家作为主体提起的(即由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其他两种方式须当事人自行提起。但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进行申诉,都必须提供必要的医疗专家报告作为证据。

解读具体案件中中涉及到迪拜各卫生部门及职责:

一.患者首先向迪拜健康城卫生局提起投诉。

在迪拜和阿布扎比负责调查医疗投诉的部门包括迪拜卫生局(DHA)、迪拜健康城卫生局(DHCA)和阿布扎比卫生局。迪拜卫生局主要审查针对迪拜公立医院或私营医院的医疗投诉,而迪拜健康城卫生局则是只负责调查健康城内的医疗投诉。阿布扎比卫生局则负责审查发生在阿布扎比内的医疗纠纷。

   向卫生局提起的投诉,可以由患者本人、亲属,或者得到患者同意的其他人代表患者提起。卫生局将针对投诉展开调查,判断医疗事故是否是由于医疗人员的过失引起的。调查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并杜绝此类过失在医疗和护理过程中再次发生。

   在调查过程中,卫生局将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是否按照医疗专业标准进行操作。如果医护人员存在过失,则卫生局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谴责相关医护人员或医疗机构。
2.对医护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指派另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3.停止医院和医护人员的从业资格(是暂时停止或永久停止,则取决于医疗过失的性质)。
4.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二.在DHCA判定医生存在过失后,患者直接选择进入公诉程序,到警察局报案。
与西方普通法不同,根据阿联酋刑法及1987联邦法律3号文件,医生会因为业务过失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对病人造成伤害的不同程度,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一万迪拉姆以上的的罚款。如果导致患者终身残疾,则判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见阿联酋刑法第342条和第343条)。若情节严重,如涉及到酒精及麻醉品,则最高可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判处的罚金全部支付给阿联酋政府,并非作为对受害人的赔偿金。在民事诉讼中也没有规定支付给受害人的赔偿金额。
案件中,患者也可选择通过民事诉讼。在法庭上可以就医疗事故对其造成的生理上、心理上以及物质上的伤害,对医护人员或医疗机构提起索赔。赔偿金额的数量由法官根据专家医学报告及相关证据判断病人受到伤害的程度进而决定。

三、医生进行诉前辩护,并向医疗责任高级委员会申请重新调查案情。
(一)医生在进行辩护时提到到医护人员的责任:

    根据《阿联酋医疗责任法》(2008联邦法律第10号)医生的责任并非是完成某一项任务(例如使患者痊愈或手术成功),而是医疗技能及注意程度符合科学原理并达到行业标准。

   医疗责任法第14条,规定在一下几种情况下,医生将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1.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病人的行为导致的(如,拒绝接受治疗,未能遵循医疗监护人员的要求或其他外部原因)。
    2.如果医生的行为遵循了一定的医疗方法,即便此医疗方法没有被普遍接受,但只要遵循了公认的医学原理,则不承担责任。
    3.如果出现的医疗副作用或并发症是医疗实践中的共识。
此外,刑法53条还规定,如果医疗行为符合被普遍接受的科学原理,并且在病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或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则不承担责任

(二)医疗责任高级委员会:

   医疗责任高级委员会,属于迪拜卫生部,是阿联酋医疗专家的最高委员会(以下称高级委员会)。高级委员会根据内阁2012第六号决议建立,其职责是为医疗事故案件提供专业意见。决议任命的委员会成员是来自各医疗领域的顾问医生。

   决议规定阿联酋民事诉讼法(1992联邦法律11号)的准则在适用于法院专家的同时,同样适用于高级委员会,以维护医护人员及医疗机构作为被告的合法权益。高级委员会对医疗事故的调查是基于检查官、法院及卫生局的请求。

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在得到法院或检察院的授权后,也有权力申请高级委员会重新调查患者提起的医疗投诉。

四.高级委员会经审查患者的医学专家报告判定医生并无过失。最高检察院因本案证据不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阿联酋司法机关在判定医疗事故时,非常注重审查医学专家证据。通常情况下,案件将提交给卫生局或高级委员会,进而判定医生在手术、诊断或者治疗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且此种由于医生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进的过失与病人所受伤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

病人的医疗记录往往是非常重要的,医疗记录详细的记录病人的病历及接受过的治疗。所有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都必须保存病人的医疗记录(尤其是外科手术的知情同意书,在很多案件中此知情同意书起到关键的作用)。保存好医疗记录不仅仅是为了预防医疗事故,如果没有医疗记录,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即便有卫生局的调查报告,司法机关也不会受理案件。

总结:

    在阿联酋,医疗事故的受害者要知道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申诉,但无论通过哪一种方式追究医疗责任,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保护好医学专家报告则是至关重要的。医学专家报告证明患者受到的伤害与医生的过失存在是否存在因果联系时是最具权威性的,即便他医疗机构出具相反的证据,法庭最终还是会以医学专家报告为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qq群186689581|迪拜中文网 ( 沪ICP备14002918号 )

GMT+4, 2024-11-1 03:35 , Processed in 0.04312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