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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 | 租客搬走时,房东需要全额退还押金吗?

发布者: yaoyao | 发布时间: 2025-3-19 20:03| 查看数: 329|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问:我计划很快搬出迪拜的公寓,想了解一下和押金相关的规定,房东是否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任何金额?

答:在迪拜,房东在租客搬离出租公寓时应退还之前收取的押金。这是《迪拜酋长国房东与房客关系规范法》第20条的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东可以向房客收取押金,以便在租赁合同到期时维护不动产。租赁合同到期时,房东必须将这笔押金或余额退还给租客。”

此外,《迪拜租赁法》第21条规定:“租赁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必须将不动产移交给房东,移交时不动产的状况应与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样,但正常磨损或超出租客控制范围而导致的任何损坏除外。”

因此,如果租客对房产造成了合理磨损以外的损害,房东可以部分或全部扣留押金,以弥补自身的损失。

如果租客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房东应按照租赁协议的规定全额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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